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公开招聘公告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是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科华路28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岗位编号A01-A12不超过35周岁(1989年5月6日以后出生);岗位编号B01-B11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岗位编号B12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6日以后出生)。
6.具备《招聘岗位表》中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1)本次招聘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学历学位认证书上的毕业时间须在2025年8月31日前。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2025年毕业生岗位。
二、报名安排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报名网址: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f/RCRS_0056(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服务大厅)。岗位表一和岗位表二为不同入口。
1.岗位表一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5月6日9:00-5月13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6日9:00-5月14日12:00;
(3)陈述申辩:5月6日-5月14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5月14日17:00;
(5)缴费确认:5月6日9:00-5月15日16:00。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后的应聘人员进行网上支付,在网上缴纳报名费100元。通过初审并且完成缴费确认的人员,即报名成功。缴费成功后不退还报名费。
2.岗位表二报名时间:
(1)报名、照片上传:5月6日9:00-6月11日16:00;
(2)资格初审:5月6日9:00-6月12日12:00;
(3)陈述申辩:5月6日-6月12日工作日期间9:00-11:00,14: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5月6日9:00-6月12日17:00;
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48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不需进行网上缴费操作。
(二)网上确认
考生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要求缴纳报名费而未缴的视为报名无效。逾期不再提供报名服务。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
2.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除本公告另有说明,或者国家、省另有规定外,信息真实性以报名时的实际情况为准。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的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3.岗位表一中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招聘岗位。岗位表二中各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4.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中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应聘,报名与考核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不要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
1.学校根据公告要求组织资格复审和考核,资格复审与考核的时间、地点及所需提供的相关材料将通过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学院公告”栏目另行发布。应聘人员需主动及时关注网上公告,保持手机畅通,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与考核的人员视为主动放弃。
2.考核方式
(1)岗位表一中岗位编号A01-A10:笔试50%、面试50%。
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与岗位相适应的基本素质和能力素养,不指定大纲和教材。笔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在笔试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3的比例确定各招聘岗位参加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合格人数不足该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参加笔试的应聘者笔试成绩、排名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学院公告”栏目进行公布。
四、聘用
考核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因应聘人员体检或者考察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员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导致聘用岗位空缺的,在相应岗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递补人员按相应的程序参加体检、考察和公示。聘用审批后不再进行递补。
五、招聘政策咨询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2-62690092
联系人:葛老师
六、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办公室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纪检监督电话:025-83620621、83268279;0512-62690387
七、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卫生健康委
举报电话、传真:025-83620621
2.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078
八、报名系统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苏州卫生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4月23日
日期:2025/4/24 9: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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