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上海市立法研究所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根据《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从已报名参加上海市2025年事业单位招聘统一考试并达到平均分数线的人员中,招聘两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由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人事处和上海市立法研究所共同组织实施。
一、用人单位基本情况介绍
上海市立法研究所是上海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下属的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地方立法研究工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综合管理岗位,1人。
专业技术岗位,1人。
三、招聘岗位说明及报名条件
(一)招聘岗位说明
综合管理岗:参与地方立法研究工作,参与组织开展立法研讨活动,编辑有关立法参阅资料和研究文稿,辅助所长从事单位日常管理工作。
(二)报名条件
综合管理岗: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为人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35周岁以下。
专业技术岗: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作风过硬,为人正派,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不良行为记录。
2.法学类专业,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在校学习期间成绩优异,35周岁以下。
四、招聘办法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6月15日17:00止。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下列报名材料(电子版):
(1)身份证(正反面);
(2)上海户籍证明或上海市居住证(外省市户籍报名人员);
(3)最高学历证明及学位证明;
(4)笔试成绩单;
(5)应聘登记表(文末下载);
(6)相关专业技术、职业资格证书或其它相关材料。
请将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lfyjszp2025@163.com,邮件标题请以“应聘岗位-姓名-分数”的格式命名。
3.实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应确认自身符合报考条件,简历信息务必真实准确,如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填报信息不实,责任自负。
(二)资格审查根据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应聘者将会收到通知。
(三)考试方法和内容
1.面试:根据资格审查情况,从符合岗位要求的报名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1:5比例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未进入面试者不发通知。
五、相关待遇和其它事宜
一经录用,招聘单位将与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聘用人员的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宋老师
邮箱:lfyjszp2025@163.com
邮件标题:应聘岗位-姓名-分数
联系电话:021-23118725
上海市立法研究所
2025年06月03日
附件:应聘登记表.docx (20.7 KB)
信息来源:https://rsj.sh.gov.cn/tzpgg_17408/20250603/t0035_1432838.html
日期:2025/6/6 5:1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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