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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工作的意见》(苏人社发〔2022〕153号)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优化医疗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充实基层医务人员力量,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南通开发区”)卫健系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各岗位招聘条件等详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卫健系统2025年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岗位简介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简介表》)。《岗位简介表》可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s://rsj.nantong.gov.cn/,下同)、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1989年6月至2007年5月期间出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及学位的人员、具有中级职称资格的人员,以及依法退出现役的退役军人应聘,可放宽至1984年6月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员,可放宽至1979年6月以后出生。
  4.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资格条件中的“2025年毕业生”,指在2025年毕业并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8月31日。2025年博士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5年12月31日。
  (2)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3)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5年毕业生岗位。
  6.报考实行执业准入资格制度岗位的人员,如符合本《公告》规定暂未取得相应专业技术(执业)资格的,须在聘用2年内取得相应执业或技术资格,否则予以解聘。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5届毕业生;
  (2)南通开发区卫健系统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依照《事业单位人员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人员;
  三、报名安排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报名程序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2025年6月12日9:00~6月16日16:00。照片要求: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证件照(35×45毫米,jpg格式,大小不超过20KB)
  2.资格初审。资格初审时间为2025年6月12日9:00~6月17日16:00。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按照本公告、国家和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对应聘人员的报名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对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有疑义的,注明缺失或需补充的内容,并要求其完善补充,也可要求其提交有关佐证材料。
  (二)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网上报名诚信协议”,并按岗位要求和系统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提交报名材料。
  2.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本公告招聘条件的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或报名时间截止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不能改报其他岗位。应聘人员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6.请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联系方式畅通,联系不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四、招聘办法
  招聘由笔试、资格复审和面试组成,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报考3、7、13岗位的考生无需笔试。
  (一)笔试
  1.笔试方式和内容。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以拟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关的知识、技能为主,不指定考试大纲和教材。
  2.笔试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携带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
  3.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成绩、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以及资格复审具体事项将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进行公告。
  (二)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对象。报考3、7、13岗位的资格初审通过人员直接进入资格复审;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人数的3倍确定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同分的,一并进入资格复审),不足3倍的,按实际合格人数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
  2.现场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在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另行公告,请报名者予以关注,具体复审程序和有关注意事项详见公告。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考生应携带面试通知书和身份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逾期视为放弃。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岗位匹配知识和能力等,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
  3.面试成绩以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计算总成绩。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通知考生。
  (四)总成绩计算
  报考3、7、13岗位的考生,面试成绩即为总成绩。报考其他岗位的考生按照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合计总成绩(小数点后保留二位)。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
  体检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最新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自理。
  (二)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程序。考察工作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组织实施,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执行。
  六、公示、聘用和递补
  (一)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和南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代码、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我区卫生健康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资格。
  (三)递补
  在体检、考察、公示和办理聘用过程中,因下列情形导致招聘岗位出现空缺时,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1.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
  2.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
  3.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
  4.其他导致拟聘用岗位空缺的情形。
  聘用审批后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七、相关政策
  引进的医学人才按《南通开发区基层卫生人才政策实施办法》(通开发管办〔2024〕26号)给予相应的补助,政策部分摘要见附件3。
  八、纪律监督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或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九、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13-85922548(南通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监督举报电话:0513-83596030(南通开发区纪委监委派驻社会事业局纪检监察组)。

  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社会事业局
  2025年6月9日

  信息来源:http://www.netda.gov.cn/ntjjkfqrmzf/tzgg/content/e501410b-66ff-4da0-af86-94bbed21f7f2.html


日期:2025/6/10 1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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