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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2024年长期公开招聘博士专项公告

发布:2024/2/22 9:10:54 被浏览:2480次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省教育厅主管的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位于徐州市铜山区学苑路26号。为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充实人才队伍,优化师资结构,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优秀人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能从事教学、科研一线工作。
(四)年龄要求为: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40周岁(即1984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即1979年1月1日之后出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岗位表中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五)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专业、技能等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本次招聘的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仍无工作单位。2022年和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若仍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认证但仍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可应聘应届毕业生岗位。
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同期毕业人员,指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内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同期毕业的时间要求与国内应届毕业生一致。

(六)取得祖国大陆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9∶00-12月25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6日9∶00-12月26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12月27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9∶00-12月27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招聘部门(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应聘人员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
2.长期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自公告发布7个工作日之后,根据报名情况,自行组织考核。岗位招满即止。
3.应聘人员只能从岗位表选择一个岗位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可更改报名信息。未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在报名期内,可以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应聘人员要使用在有效期内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报名与考场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请勿报名应聘:
①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②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等亲属关系的,不得应聘事业单位的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岗位;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的,不得应聘到岗后形成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类岗位,以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明确应当回避的岗位;
③新《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于2020年3月13日起施行,根据其后发布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被聘用到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
④2024年8月31日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或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一)考核方式
1.招聘博士研究生等高层次人才的教学科研岗(岗位A01-A08)
岗位A01-A08的考核方式为试讲和面试。试讲、面试均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及综合素质。试讲、面试成绩合格线均为70分(满分100分),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50%+面试成绩×50%,在最终成绩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2.招聘博士研究生的专任教师岗(岗位B01-B07)
岗位B01-B07的考核方式为试讲。试讲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试讲内容以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为主,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育教学能力,对课堂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组织及教学效果作出评价。试讲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试讲成绩×100%,在试讲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3.招聘博士研究生的管理岗(岗位C01)
岗位C01的考核方式为面试。面试按照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自行制定的办法执行。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考核应聘人员的岗位知识及综合素质。面试成绩合格线为70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告知考生。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最终成绩计算方法:最终成绩=面试成绩×100%,在面试合格者中,根据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各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1:1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二)资格复审
面试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将对进入面试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具体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将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以及按照应聘人员提供的联系方式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或经联系表示放弃试讲(或面试)的,均作为放弃考核处理。复审时须提交下列材料原件,并提供复印件1份。
1.身份证,各阶段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2.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成绩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和《毕业生就业协议》;
3.国(境)外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证明;
4.岗位表中其它资格条件所需相关材料。

四、体检、考察
考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计算方法确定应聘人员的总成绩,在各单项考试(测试)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对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察,并根据考察和体检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岗位编号、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用人员姓名、学历、专业、毕业院校、现工作单位、招聘考试的各项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由学校决定一次性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聘用审批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聘用手续,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符合条件的,再根据岗位管理有关规定,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拟聘用人员一般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学校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在用人单位规定期限内不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6-83889557,来电时请说明是在人才热线看到的信息

七、招聘工作监督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纪委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516-83882922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举报电话:025-83230723。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
2024年2月19日

时间:2024/2/22 9:10:54

该信息从网上收集,仅供参考,详细信息建议咨询公招主办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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