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科大学2026年公开招聘专职辅导员公告(第一批)
发布:2026/2/26 8:59:12 被浏览:1123次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9∶00-3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6日9∶00-3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9∶00-3月1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和招聘信息”栏(https://rsc.njmu.edu.cn/10978/list.htm)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自本(专)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聘用备案后,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1.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631,
联系人:王老师。
2.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869060,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6年2月25日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团结协作,敬业乐群,廉洁奉公。
(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四)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
(五)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应学位。
二、报名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
应聘人员通过“江苏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平台”报名,照片上传和资格初审,均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2月26日9∶00-3月16日16∶00;
2.资格初审:2月26日9∶00-3月17日16∶00;
3.陈述申辩:2月26日-3月18日期间9∶00-16∶00;
4.对初审异议的处理:2月26日9∶00-3月18日18∶00。
(二)网上确认
1.应聘人员网上提交报名信息24小时后(节假日顺延)可到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招聘部门(单位)资格初审。
2.本次公开招聘不收报名费和考试费,通过初审即报名成功。
3.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的视为报名无效。
(三)网上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准考证打印时间及方式将在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告和招聘信息”栏(https://rsc.njmu.edu.cn/10978/list.htm)另行通知。
(四)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按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有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二寸(35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同时,务必对照报考条件在“考生简历(含学习经历从高中填起)”栏中补充填写本人主要学生干部任职经历、工作经历等相关信息,须注明所在单位、任职职务以及任职起止年月,未填写的视作无相关经历。所填写的学历、学位、党员、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等内容
三、考试科目、时间和实施办法
专职辅导员岗位考核方式为笔试与面试。
2.资格复审。面试之前,我校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及方式届时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应聘人员,应聘人员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复审,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复审合格方可参加面试,复审不合格人员不得参加面试。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即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资格复审须提供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具体包括:
(1)身份证。
(2)自本(专)科开始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学信网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取得国(境)外学历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具的《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
(3)国内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本人《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有工作经历且报考应届毕业生岗位人员须出具离职证明,所注明的离职时间需在网上报名前。
(4)中共党员或预备党员证明材料须在公告发布之日近六个月内由考生所在党组织出具。
4.考试成绩计算方法。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总成绩,总成绩满分为100分。报考岗位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70%。若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如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同分,采用面试加试确定排序。
四、体检、考察
因应聘人员考察或者体检不符合要求的,或拟聘用人选公示的结果影响聘用的,或拟聘用人选明确放弃聘用的,或其他原因导致聘用岗位空缺时,依次递补。聘用审批或者备案后不再递补。
五、公示与聘用
聘用备案后,在学校通知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30个工作日内不与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或协议)者,或在职人员提供不了与原单位解除关系证明,或应届毕业生未能按期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六、招聘政策咨询
1.南京医科大学学生工作部负责回答此次招聘岗位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631,
联系人:王老师。
2.南京医科大学人事处负责回答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25-86869129,
联系人:曹老师。
七、招聘工作监督
南京医科大学纪检监察部门对此次招聘工作进行纪律监督。
监督电话:025-86869060,联系人:陈老师。
八、招聘工作举报
江苏省教育厅、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接受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举报。
1.江苏省教育厅
举报信箱:jytrsc@ec.js.edu.cn,
举报电话:025-83335135。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举报信箱:js_sydwgkzp@163.com,
举报电话:025-83236125。
九、技术支持
1.系统注册、登录咨询电话:025-83278731。
2.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25-52616712。
南京医科大学
2026年2月25日
时间:2026/2/26 8: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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